陈 宏(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市委政法委工作,负责政法、信访、维稳、社会工作。分管市委社会工作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司法局、信访局、法学会。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个人简介:陈宏,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