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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宏(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2025-04-29 17:43:00    来源: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04-29 17:43:00

 

  陈  宏(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市委政法委工作,负责政法、信访、维稳、社会工作。分管市委社会工作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司法局、信访局、法学会。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个人简介陈宏,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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