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吴忠市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现对拟聘任的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公示如下:
一、市委法律顾问
周晓军 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图书馆馆长、教授
田 超 宁夏世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二、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周晓军 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图书馆馆长、教授
黑静洁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耿红霞 吴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马静云 吴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清涛 吴忠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指导科科长
闫 璐 吴忠市司法局立法备案审查科科长
白学江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韩 芬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潘永芳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唐晓华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田 超 宁夏世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 波 宁夏马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杨学武 宁夏杨学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海燕 宁夏青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晶晶 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编辑手机短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吴忠市委法规室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吴忠市委法规室,邮编:751100。举报电话:(0953)2039105。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5309530262。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吴忠市委法规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