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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吴忠市坚持把职级晋升作为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抓手,严把晋升细节,积极推进晋升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细”研政策,确保晋升工作顺利开展。反复研学中央、自治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相关政策,明确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详细掌握职级套转和晋升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结合实际,制定了《吴忠市市直部门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晋升程序,明确审批权限。选派干部参加中组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业务人员政策水平,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对一些政策理解有异议、细节操作不明确的地方,主动与上级业务处室对接请示,力求统一政策标准,保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搞变通。
二是“细”核职数,确保职数核算准确无误。区分综合管理类、法检序列、警察序列等类别,严格按照各类别职数设置比列核算职级职数,尤其对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执法勤务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序列职数核算,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做到吃透政策,核算准确。依据“将职级职数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使用”的要求,逐一核实各单位机构性质、机构规格、行政编制数量等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于可以统筹使用的,严格做好使用申请和审批备案,灵活使用统筹职数。
三是“细”审资格,确保晋升程序规范有序。规范职级晋升流程,实施工作过程全程纪实,首先查阅拟晋升人选人事档案,核准核实干部基本信息,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人员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谈话、会议研究、公示公告、正式任职等环节一一进行。对存在有信访举报正在核查、受到处分影响期未满、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廉政意见不过关的干部,在职级晋升中坚决不予考虑,不搞“照顾性”晋升,坚决杜绝“带病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