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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最高70万元!盐池人才新政10条“含金量”十足
2022-01-06 15:03:00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1-06 15:03:00
  日前,盐池县围绕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产业人才、落实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加大人才奖补等出台《关于建设“强美富优”现代化新盐池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办法》,对外发布人才新政10条,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强化奖励激励。

  在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方面,对事业单位自主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招录,不受编制和单位结构比例等限制,采取“先进后出”的绿色通道办理招录手续;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硕士签订预引进协议,在校攻读博士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至3年;在校攻读硕士期间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资助;对调入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签订在盐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后,可采取“一事一议”调动机制,做到即研究即调动即到岗。

  在培育、激励本土人才方面,每2年培养选树宣传一批“盐州英才”,特别是对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五类人才,分类分批进行扶持培育、典型宣传、培训提升,在外出研修深造、创新创业、项目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编制内引进的人才对盐池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重点在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能力和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聘职称。

  在人才生活服务保障方面,在人才住房方面A、B类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对引进的C、D、E、F类人才,采取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发放租房补贴、给予购房补贴等方式保障其住房、购房需求。在盐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高层次人才,且未享受我县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服务年限满5年经考核合格且续签5年合同的,给予购房补贴,C类人才每人70万元、D类人才每人60万元、E类人才每人40万元、F类人才每人补贴20万元;来盐工作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毕业的本科生,根据毕业院校、学历等情况,在享受区市有关政策的同时可叠加给予2-10万元安家费。

  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来盐设立研究院、研究中心、产业学院等,根据运营情况连续3年给予补助;对新组建的联盟给予10万元奖励;对引进到我县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给予10-5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对围绕重点产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项的个人和团队给予一定奖励。对举办科技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机构,根据情况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活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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