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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下发后,盐池县注重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推动工作方面做工作、抓落实,不断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若干意见》下发后,我们及时采取组工干部带头学、各级党组织分层学、党员群众多种形式学的方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县委组织部及时召开了部务会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学习《若干意见》。并及时召开了全县组织工作例会,组织各乡镇有关负责人和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深入学习。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通过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党群议事会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深入学习《若干意见》,确保学深学透。同时,将《若干意见》有关内容通过盐池党建网、大喇叭、先锋盐池微信、党建QQ群等平台发送给各乡镇、村和党员群众,确保“党员熟悉、群众知晓”。
二是严格对照落实。根据《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坚持建管用一体化、软硬件一起抓,对2014年全县新建的11个村(社区)活动场所进行布置打造;整合自治区城乡社区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和县财政建设资金730余万元,重点对花马池镇惠泽村、惠安堡镇隰宁堡村等10个农村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升级,不断增强基层阵地的服务功能。继续实施“三翻番两调整”政策措施,今年每个村办公经费达3万元,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年职务补贴达2.09万元(其他村干部年职务补贴达1.67万元),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全部落实到位。经县委常委会研究,2016年将村办公经费提升至8万元,社区办公经费提升至10万元。同时,结合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行村党组织评星考核定级结果与村干部职务补贴相挂钩,对于暂未命名“星级”的村,其村干部下年职务补贴按全县上年农民可支配收入的2.8倍执行;命名为“一星”、“二星”的村,其村干部下年职务补贴按全县上年农民可支配收入的3倍执行;命名为“三星”、“四星”、“五星”的村,其村干部下年职务补贴分别按全县上年农民可支配收入的3.2倍、3.4倍、3.6倍执行。被命名为 “三星”、“四星”、“五星”的村,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资金奖励。打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格局。三是狠抓重点任务。对照《若干意见》,采取“双月报进展、半年一通报”的措施,督促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基层服务型
党组织建设现场会精神实施方案》的落实,出台了“农村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四项制度;初步建成了县乡村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大力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全国部分省区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培训班在盐池召开,金融扶贫“盐池模式”在全国推广。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打造了惠安堡镇惠苑村等14个村党组织示范点,整顿转化了花马池镇冒寨子村等1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大力实施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凝聚力工程”,鼓励和引导村党组织积极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涌现出了冯记沟乡雨强村开办粮油加工厂、王乐井乡曾记畔村互助资金循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典型,切实解决了村党组织为民服务“心有余力不足”的问题,有效增强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